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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中国公民史某于2003年因出售私有住房,取得减去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收入额为200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史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


A.40万元
B.32万元
C.60万元
D.80万元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考点]财产转让所得税的计算本题涉及财产转让的所得税计算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史某财产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明确财产转让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及税率的种类。《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5)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故史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项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故史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200×20%=40(万元),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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