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会计考试>经济法综合题库

问题:[问答题]

[问答题] 甲装饰公司承接乙开发商所建造楼盘的全部室内装饰工程。2011年3月12日,甲装饰公司从丙建材公司处购得一批木质地板,并与丙建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木质地板总价款为人民币9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日内,由甲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定金。丙公司在2011年3月20日前一次向甲公司交货。甲公司自收到货物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向丙公司付清余款。本买卖合同发生履行纠纷,提交该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为了保证该买卖合同的履行,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

  

参考答案:

戊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到拒绝付款后,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承兑行之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全体行使追索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规定,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之后,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追索对象可以是票据上的主债务人,也可以是票据上的次债务人,如票据上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

  参考解析

微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