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问答题]
(1)首先,甲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无记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在本题中,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不足30日。其次,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2)首先,A企业提交临时提案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在本题中,A企业提交临时提案的时间不足10日。其次,董事会将临时提案通知其他股东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本题中,甲公司董事会将l临时提案通知其他股东的时间超过了2日。(3)首先,甲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大会不得对向股东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其次,甲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签名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在本题中,甲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缺少主持人的签名,同时无需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4)首先,甲公司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c企业的收益。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其次,公司董事会不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参考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