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其他>企业法律顾问综合题库

问题:[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常某2003年3月5日犯甲罪,追溯期限应为10年,2007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溯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溯期限应( )。


A.从犯乙罪之口起计算,还有5年
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10年
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溯期限10年
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溯期限10年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微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