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选择题]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 参考解析
本题考点是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由于乙公司有先派员调试的义务,甲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顺序利益,可以拒绝履行交付20万元的义务。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