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选择题]
A.15
B.30
C.45
D.90
● 参考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经济性裁员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第27条及《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但是,用人单位依据上述规定裁减人员后,6个月内又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企业经济性裁员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故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