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选择题]
A.对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中获得的非正常收入,管理人可以不予追回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但是,超过5年的则不再追回
C.追回权由管理人依法行使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已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参考解析
A项:对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中获得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B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D项:应是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