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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2006,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股东权利的是( )。


A.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B.抽回出资
C.股东大会的提案权
D.转让股份权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据此,A选项为正确答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据此.8选项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不属于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第103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据此.(、项为正确答案。根据《公司法》第138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据此,D项为正确答案。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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