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其他>企业法律顾问综合题库

问题:[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甲厂是一国有企业,由于决策严重失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几家债权人诉至法院。由于扭亏无望,甲厂意识到破产的结局难以避免,在2002年初的一次厂务会上作出决定:①考虑到与其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的乙厂利益,提前偿还其未到期的债务;②对拖欠企业职工的两个月工资给予一次性补发;③将长期未给职工报销的医疗费给予全部报销;④为补发工资和报销医疗费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2002年4月18日,甲厂被另一到期得不到清偿的债权人丙厂申请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4月24日决定受理该项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管理人。


A.10日
B.15日
C.5日
D.25日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

微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