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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批发业务,总公司设在中部某省的省会城市,同时,在该省的三个县分别设立了A和B、C三个分公司,但三个分公司与总公司一起实行统一核算。2009年4月,甲公司总部销售了价值5万元的服装,同时,将价值2万元的服装交给了乙公司代销,将价值3万元的服装由A分公司移送至C分公司进行销售。2009年5月,甲公司将价值5000元的服装分发给公司员工,作为劳动节福利。税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增值税征收时,发现甲公司已经经过税务机关的认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另查明,甲公司在销售服装的同时还发生了相


A.甲公司自身销售价值5万元的服装
B.甲公司将价值2万元的服装交给乙公司代销
C.甲公司将价值3万元的服装由A分公司移送给C分公司销售
D.甲公司将价值5000元的服装作为福利分发员工

参考答案: B,C,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法中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形。《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据此可知,选项BCD是正确答案。选项A所述内容就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所称的“销售货物”,而不应“视同销售货物”,故而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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