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问答 案例分析题]
(1)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所以题目中“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这一理由不成立。(2)戊可以向甲公司、A银行、丁公司追索。(3)甲公司不能以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首先,票据关系成立后,就与票据基础关系相分离。票据基础关系的无效、解除不影响票据关系。其次,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即使票据债务人甲行使对人抗辩权,也只能针对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而不能针对背书转让后的持票人戊公司。(4)丙公司的行为属于伪造票据签章。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 参考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