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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问答题]

[问答题] 2010年10月3日,甲公司未能按期偿还乙公司的到期欠款50万元,遂向乙公司请求将还款日期延期至2011年2月3日,并将属于甲公司的房屋和办公设备作抵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以书面形式订立了抵押合同,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 2010年11月26日,甲公司将抵押的房屋出租给丙公司,租期为1年;并将用于抵押的办公设备出租给丁公司,租期为3个月。 2010年12月15日,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抵押的房屋。随后,甲公司通

  

参考答案:

甲公司有权将用于抵押的房屋出租给丙公司。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抵押权设定以后,由于抵押物仍然归抵押人占有,因此抵押人有权将抵押物出租。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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