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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39名,甲是其中之一,拥有0.5%的股份,由于某些原因,甲希望将其股份转让给亲弟弟乙(不是该公司的股东),为此公司召开了股东会,有37位股东参加(包括甲),以下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转让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B.若股东高某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未答复,视为其不同意转让
C.转让需要经过19名股东的同意
D.同意转让的情况下,两个股东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则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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