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选择题]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 参考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甲的个人财产不足抵偿差额的,应由公司设立时的乙、丙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