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会计考试>经济法综合题库

问题:[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清算组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


A.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2005年6月1日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
B.该企业于2005年9月10日将价值50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他人
C.该企业于2005年7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该企业于2005年5月1日对应于同年12月16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参考答案: A,B,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撤销权的规定。清算组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本题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0日受理该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在受理破产案件之前的6个月也就是5月10日到破产宣告日12月10日之间发生的行为可以行使撤销权。选项D的行为发生在2005年5月1日,是不得行使撤销权的。

微信端